文本内容鉴定包括通过书面言语分析,判断检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龄、文化、职业等属性;通过文本格式、内容、书面言语特征等的比较检验,分析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文本的相互关系。
变造文件的特点,就是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添加、涂改、刮擦、消退、掩盖、粘贴、拼接、挖补、换页、拆封等手段,对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加以变造,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变造文件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经变造的文件一般人很难识别出来,即便通过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使用放大镜、显微镜、紫/红外线检测、分色检验方法、光谱成像技术等等复杂的“高科技”进行鉴定,也无法确保不会出错。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
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