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与注意事项:增味剂;鲜味剂;谷氨酸钠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青豆罐头、甜玉米罐头、蘑菇罐头、芦笋罐头、青豌豆罐头(含奶油或其他油脂)、干酪中,其*用量可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蟹肉罐头,0.5 g/kg;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2 g/kg(以谷氨酸计);碎猪肉和午餐肉,5 g/kg(以谷氨酸计);即食羹和汤10 g/kg(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
其他使用参考:在罐头加工食品中如汤类罐头,1~2 g/kg;蔬菜罐头,0.5~3 g/kg;肉类罐头,0.5~4.0 g/kg;鱼类罐头,2~5 g/kg;香肠、火腿,1~3 g/kg;调味汁、调味品,3~10 g/kg;小吃食品,1~5 g/kg;酱油,3~6 g/kg;加工干酪,4~5 g/kg;脱水汤粉,50~80 g/kg;方便面调料,50~150 g/kg;速煮面汤粉,100~170 g/kg。
谷氨酸钠(C5H8NNaO4,NaOOC-CHNH2-CH2-CH2-COOH),化学名α-氨基戊二酸一钠。
谷氨酸钠性质:
外观:无色至白色棱柱状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水溶液无色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味精对健康有益还是有害,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食用味精在正常范围内不会对健康有任何损害,但食用过多会使部分人,尤其是西方人,出现中毒症状。所以要适量使用,一般以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克为宜。
此外,炒蔬菜时,应等到出锅时再放味精。因为谷氨酸钠在120℃的温度下会形成焦化谷氨酸钠,焦化谷氨酸钠不仅鲜味很低,而且具有一些毒性,是致癌物质。炒菜时油温一般在150℃-200℃,这会使味精变成有毒性的焦化谷氨酸钠。所以,对于加入味精的“半成品”配菜的烹饪,应以蒸、煮为妥。
文献报道,焦谷氨酸钠对人体无害。还有如果在碱性环境中,味精会起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叫谷氨酸二钠的物质。所以要适当地使用和存放。谷氨酸钠是一种氨基酸的钠盐。是一种无臭无色的晶体,在232°C时解体熔化。谷氨酸钠的水溶性很好,溶解度为74克谷氨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