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管家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省心、省事、放心、安全--金管家帮到您! <存房>: 业主把闲置的房屋存入“金管家”,由“金管家代为出租、管理,每年只需留出 45 天的招租工作期,其余时间无论房屋出租与否,业主均可每月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托管 对位、新入伙及空置率高的物业,“金管家“代为出租管理,从出租日起,金管家每月收取租金的 10 作为服务费。 <代理>: 对于业主不愿意存房、托管的物业,“金管家”可代为出租,并收取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代理服务费用, 让租户省钱快捷. 公司背景: 深圳市金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