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武侯区注册公司
1/6
发布时间:2024-07-18
产品单价
面议
起订量
1项
供货总量
不限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3天内发货
品牌
益财

武侯区公司清算组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资公司提交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武侯区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解散时会加速到期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出于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考虑,公司债权人无法请求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加速到期;但是当公司主动解散或因破产而被动解散时,股东关于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会被加速到期,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也应完成实缴。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以及购买办公用品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比如,注册一个100万元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元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抽逃出资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年检方面,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参加公司年检的时候,一般是通过不了的。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
对于企业来说,开基本户和一般户是比较常见的,那它们有啥区别呢?
1、数量区别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一般账户可以开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2、使用区别
在使用上,基本户比一般户功能多一点。基本户可以:存、取、转、收一般户只能:存、转、收,不得办理现金提取业务。
关于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其他问题
1、基本户如果一直没有转账进来,有什么影响吗?
无论是基本户还是一般户,都会在税局进行备案,在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下,公司账户上的每一笔款项都受到监控。基本户一直没有存钱,没有收入就意味着没有纳税,也没有工资薪金等正常的费用成本支出,自然会引起税局注意,等着被稽查吧。
2、我们公司都是销货开发票,收入进公户,然后提到法人私户,等到需要缴税或是付款的时候法人再转来,基本上公户不留钱,这样有风险吗?
当然会有风险了,这是挪用资金,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了。详情请见《公司法》。
3、 员工自己用购买的东西,拿回公司报销,可以用基本户报销给她吗?可以做账吗?
员工为公司垫付发生的相关经营费用,可以报销,按报销的账务处理记账。
4、基本户和一般户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吗?
通常不在同一个银行营业点。建议开立前咨询下银行。
5、对公转账是转到基本户还是一般户?
建议转到基本户,前文已经说过在一般户和基本户中,只有基本户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6、 如果要注销基本户,该怎么做?
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支票,销户申请书,企业注销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等等。如果基本户上还有余额,也要转出去,后等人行审批通过。不同银行办理手续大同小异,建议注销前咨询银行所需的详细资料。
7、企业可以开办零余额账户吗?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企业不可以开办零余额账户,这是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下的内容。
8、基本户转私户怎么走账?
支付给个人的,转账到个人账户的款项应当确认计入应付账款,如果是支付其他代垫费用的应当记入到其他应付款

01 汇总纳税企业上一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税款,本季度按现有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税务总局回复:汇总纳税企业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02 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手续?
税务总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03 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什么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什么表?
税务总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第二条规定,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04 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办理?
税务总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一)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05 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计算分摊税款,如何处理?
税务总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06 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如何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07 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款的分摊比例如何计算?
税务总局回复:由于分公司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也无需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进行纳税事项调整等,只需根据总公司计算分配的实缴税款,就地补税或退税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五条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请问下这俩是一个意思么?
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仍是有区别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下面我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产品中心

相关内容推荐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陈泳成
  • 联系电话
    15680791392
  • 公司地址
    全成都可办,10年老机构
触屏版 |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