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雄强汽车安全带光照试验设备
汽车安全带 安全带光照 安全带光照试验 安全带检测台
6检验规则
6.1汽车安全带织带经制造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6.2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在下列情况之一,制造商应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
b)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生产场所发生变更或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周期检查要求时。
6.4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6.5型式检验过程中,若有不合格的目,可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不合格项出现,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6.6检验分按表3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