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 漆层附着力试验
用栅格法检查漆层附着力。用1#或2#医用手术刀在漆层表面纵横各划4道,
每道间距1mm,形成9个方格。方格内的漆层应无起层和脱落。
6.3 出厂检验
6.3.1 检验项目:4.2,4.3、4.6,4.7。
6.3.2 抽样方法:4.3、4.6,4.7全数检验,对4.2条允许每批抽0.5%,但不少于3只。
6.3.3 判定规则:全数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对4.2条抽检样品如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有一只不合格,经返修后进行全数检查,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4 验收检验
按QC/T 413中5.4规定进行验收。
6.5 型式检验
6.5.1 应进行型式检验的几种情况见QC/T 413-2002中5.5.1。
6.5.2 进行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按表一顺序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复检及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