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中国充电联盟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2年9月比8月公共充电桩增加1.2万台,9月同比增长56.6%。截至2022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163.6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70.4万台、交流充电桩93.1万台。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9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4.9万台。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1.5%。
电动汽车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的能量补给装置,其充电性能关系到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充电时间。这也是消费者在购买电动汽车之前为关心的一个方面之一。实现对动力电池快速、、安全、合理的电量补给是电动汽车充电器设计的基本原则,另外,还要考虑充电器对各种动力电池的适用性。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组成: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
采用了智能化的变脉冲充电方式,即采用充电电流脉冲,包括充电脉冲T1间歇脉冲T2以及放电脉冲T3。
随着城市的发展,网络拓扑要求具有灵活性和扩展性的结构,因此,电动汽车充电桩(栓)通信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如下问题:
(1) 通信的可靠性——通信系统要长期经受恶劣环境和较强的电磁干扰或噪音干扰的考验,并保持通信的畅通。
(2) 建设费用——在满足可靠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建设费用及长期使用和维护的费用。
(3) 双向通信——不仅能实现信息量的上传,还要实现控制量的下达。
(4) 多业务的数据传输速率——随着以后终端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主站到子站、子站到终端之间通信对实现多业务的数据传输速率要求越来越高。
(5) 通信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由于充电桩(栓)具有控制点面多、面广和分散的特点,要求采用标准的通信协议,随着“ALL IP”网络技术趋势的发展以及电力运营业务的不断增长,需要考虑基于IP的业务承载,同时要求便于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维护。
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安全要求
(1)变电所应设置安全嗣栏、警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
(2)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门外或变电所安全同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警示牌的标示朝向围栏的外侧。
(3)高压配电装置上应有显著的操作指示说明。设备的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4)室内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标示牌。
另外,变电所及配电设备的布置设计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当然,即便充电站技术瓶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充电站建设可能还存在选址困难等问题。新能源汽车应先以城市为主,但繁华Ⅸ域往往用地紧张,地价成本较高,这方面需要在政策上能予以倾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由电力企业发展经营电动车充电站具有先天优势。电力企业将电力直接卖给车辆是一个新的业务,希望电力企业能转变。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今后的普及速度会异常迅猛,未来的市场前景也是异常的。在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严重的大背景下,我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充/换电站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场兴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