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作为工业产品,具备其质量规格,各生产厂家的质量指标虽有差别,但如下性质是必需具备的。
(1)有一定的香型、香气或香味特征。
(2)有一定的香料(有时包括:载体、辅料、溶剂或其他添加剂)的配合比例及配制工艺。
(3)对人体(外用或内服)安全。
(4)适应一定的加香应用要求(包括适合加香工艺条件、价格要求等)。
(5)要与加香介质的性能和效用相适应,并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6)要符合规定的剂型。
⑵等同天然香精。该类香精是经由化学方法处理天然原料而获得的或人工合成的与天然香精物质完全相同的化学物质。
⑶人工合成香精。它是用人工合成等化学方法得到的尚未被证实自然界有此化学分子的物质。若在自然界中发现且主宰有与此相同的化学分子,则为等同天然香精。只要香精中有一个原料物质是人工合成的,即为人工合成香精。
⑷微生物方法制备的香精。它是经由微生物发酵或酶促反应获得的香精。
⑸反应型香精。此类香精是将蛋白质与还原糖加热发生美拉德反应而得到,常风于肉类、巧克力、咖啡、麦芽香中。
由于香味成分被封裹在及襄中,因而抑制了挥发损耗,从而延长了保香时间。香味成分与周围空间隔离,防止因氧化等因素促使香味变坏的可能性,从而大大延长了产品的保持期。使用液体香精加香操作不方便,不易混合均匀,增加加香产品的含水量水量,使产品容易形成结块现象,在白色含糖产品中会逐渐变黄,香精只能加在表面,暴露于空间致使迅速挥发,保持香味的时间短,香精大面积与空气接触,易受氧化,促使香味变坏,保持期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