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是艺术家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流通于艺术市场,与其他商品相同的是,它也具备普通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同的是,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精神层面而不是物质层面上,它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为目的的。因此,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现代艺术实践使得"艺术品"的概念范围越来越大,冲击着种种传统艺术品概念的界定.面对现代艺术,美国分析美学家布洛克站在后分析美学的立场上,从艺术品与人的意图,艺术品的非功利性,艺术品与艺术习俗,开放的艺术品概念等四个方面,重新界定"艺术品"的概念,来为现代艺术寻求美学的辩解。
艺术性美国经济学家哥德哈伯指出:“如果你用美元数量测量一个艺术家的生产力,你会发现,引人注意的艺术家赚钱。”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吸引注意力。成功地吸引注意力是艺术存在的全部意义。这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实际上并不仅仅是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以及艺术品的存世数量,而是艺术品所能吸引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