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原因 观察者的年龄段、职业、健康状况、心理情绪不同,会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光。如,经常接触光敏剂或患有眼疾的观察者,会对光较为敏感。
内容显示原因 显示屏所显示的图像内容若变化过快,则易引起观察者的不适感;颜色亮度过高、过渡生硬,也会引起人眼不适。
评价标准原因 显示屏被应用于诸多场所中,如道路交通、商业区、居民区等,由于场所性质的不同,其干扰光的评价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衡量光对人眼作用时,不能仅凭人眼对蓝色光的亮度感受,而是要引入辐照度计量设备,用计量设备测得的数据来客观反映蓝色光输出强度对视觉感知的影响。
若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则可采用人工调节的方式进行亮度调节。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光污染的安全防护措施,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不能长期直视显示屏,尽量避免人眼聚焦显示屏上的细节画面,避免因LED聚集于眼底而造成视觉亮斑,严重时甚至会对视网膜带来灼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