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面标航标灯:
功能:设置在浅滩、礁石、沉船或其它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设置在水网地区优良航道两岸时,标示岸形、突嘴或不通航的汊港,指示船舶在航道内航行。
航标颜色:左岸一侧为白色,右岸一侧为红色
灯质:左岸一侧为绿色,单闪光;右岸一侧为红色,单闪光
光源结构设计:光源设计成圆状形由于发光管有不同的散发角,如组合不合理会出现盲区和死角,而直接影响环照度,因此要合理设计与安装。LED发光二极管的光亮度与电流"温度的特性关系。
航标灯的功能和作用:航标灯引导船舶沿航道安全航行而配布的标志和信号设施。航标灯以特定的标志、灯光、 声响和无线电信号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水上和水 下的碍航物的位置;标示航道的水深、横流、水下管 线及架空电缆;预告风情以及指挥狭窄和急弯河段的通行。
现在,航标助航设备包括灯塔、航标船、浮标、航标灯(太阳能航标灯),上述结构结合颜色、闪烁模式或定位信息就可以给出大家都认可的特殊含义。这些重要标识可以很容易的传递一些重要信息,如,危险标识、故障标识等,以避免大型航道事故。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
(1)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对于航行灯,相关规则规定,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开启。
航行灯,根据国际规则规定,根据船舶的大小和长短尺寸,数量上有所不同。长度大于50米的船舶,应安装5只航行灯,分别为前桅灯,后桅灯,后艉灯,左右两盏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