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坪泛光照明的平均照度应为:
——机位上:
· 水平照度:不低于 20 lx,均匀比(平均值比小值)不大于 4:1;
· 垂直照度:在相关方向上高出机坪 2 m 处,不低于 20 lx;
——停机坪其他地区:水平照度不低于机位上平均照度的 50%,均匀比(平均值比小值)不大于 4:1
瞄准点灯: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如设有瞄准点标志, 应设置瞄准点灯。 瞄准点灯应与瞄准点标志设在一起。 瞄准点灯应采用全白色灯,至少应设置 6 个,其布置如图 6. 2. 7 所示。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
TLOF 边灯:
TLOF 边灯应均匀布置。 对于表面直升机场,其间隔不得大于 5 m;对于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其间隔不得大于 3 m。 每边 (含每个角上的灯) 应至少设置 4 个灯。 TLOF 为圆形并且灯沿周边均匀布置时,应至少设置 14 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