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泊灯:锚泊中的船舶,自日落至日出期间挂在船首和船尾易见处的两盏发出白光的灯。
闪光灯:装在舷灯上方,当船舶作左右转向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发出红光或绿光的环照信号灯。
通信闪光灯:又称莫尔斯信号灯。由人工操作,按莫尔斯电报码信号发出白光的灯,供近距离通信联络用。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桅灯外,在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船舶的号灯按用途分为两种:航行灯和一般信号灯。号灯的开、关时间一般是以日落、日出为时间界限的。对于航行灯,相关规则规定,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开启。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舷灯: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船舶信号灯表示船舶所处状态或提供灯语的一类灯具
标示航道的水深、横流、水下管 线及架空电缆;预告风情以及指挥狭窄和急弯河段的通行。在开辟航道的水域内均需设置航标。
体化太阳能航标灯相对于传统的航标灯具,东莞西南通过优化设计将各组件一体化,灯体由灯罩和灯座上下密封连接而成,太阳能电池组件内置于灯罩顶部+光源采用四元系作电光源,蓄电池控制器和遥测器并列设于灯座内,外部全密封,没有任何连接线,带能更好的安全防护性和便捷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