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英文:Flashlight 或 Torch),简称电筒,是一种手持式电子照明工具。一个典型的手电筒有一个经由电池供电的灯泡和聚焦反射镜,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壳。虽然是相当简单的设计,它一直迟至19世纪末期才被发明,因为它结合电池与电灯泡的发明。
爱迪明灯泡,伏特发明电池,发明了真正意义上的手电。但其灯泡发光性能却十分不稳定,时明时暗,故名“Flashlight”。直到六十年代后期, 随着碱性电池的出现, 手电的“照明功能”才算完成。
LED发光原理类似。不过不同的是,LED并不是通过原子内部的电子跃变来发光的,而是通过将电压加在LED的PN结两端,使PN结本身形成一个能级(实际上,是一系列的能级),然后电子在这个能级上跃变并产生光子来发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