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针对不同的状况和通航指示,航版标灯有划分多种不同的使权用类型:
1、侧面标航标灯:
功能:设置在浅滩、礁石、沉船或其它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设置在水网地区优良航道两岸时,标示岸形、突嘴或不通航的汊港,指示船舶在航道内航行。
航标颜色:左岸一侧为白色,右岸一侧为红色
灯质:左岸一侧为绿色,单闪光;右岸一侧为红色,单闪光
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相对于传统的航标灯具,东莞西南通过优化设计将各组件一体化,灯体由灯罩和灯座上下密封连接而成,太阳能电池组件内置于灯罩顶部+光源采用四元系作电光源,蓄电池控制器和遥测器并列设于灯座内,外部全密封,没有任何连接线,带能更好的安全防护性和便捷应用!
光源结构设计:光源设计成圆状形由于发光管有不同的散发角,如组合不合理会出现盲区和死角,而直接影响环照度,因此要合理设计与安装。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起到不同的作用。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