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要求
4.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的要求,隔爆外壳采用QT450材料铸造成,应符合GB 3836.2-2010附录F的规定;隔爆接合面宽度、间隙、表面粗糙度等参数应符合GB3836.2—2010中第5章的要求;所有隔爆面应涂防锈油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内腔非配合面应涂1321耐弧漆;隔爆面连接的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10中4.3和4.4的要求,电气间隙不小于18mm,爬电距离不小于26mm。
外壳抗冲击性能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010中26.4.2冲击试验要求,冲击能量20J。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满足GB3836.1-2010中第7章的要求。
4.3.5 电缆引入装置
4.3.5.1 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
本产品中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附录A.3.1条规定。
4.3.5.2密封性能和机械强度
本产品密封圈应符合GB3836.2—2010附录C中C3条。GB3836.1—2010附录 A.3.1.5条中规定。
电动机性能要求(BEd系列推动器)电机参数见表3-表5
4.4.7.1堵转试验
4.4.7.1.1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应不小于2.3,容差为-15%。
4.4.7.1.2 堵转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值应不大于7.7,容差为+20%。
4.4.7.1.3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不小于2.4,容差为-10%
温升
电动机采用B级以上绝缘,温升在海拔和环境空气温度符合第4.2条规定时,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电阻法)不大于80K,采用耐高温轴承温度应小于等于95 ºC(温度计法)。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外壳的高温度不得超过140ºC(温度计法)。如试验地点的海拔或环境空气温度与4.2.1的规定不同时,温升限值应按GB755的规定修正。
检验
6.3.1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主要零件结构,设计、材料或加工工艺等改变而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批量生产时,每四年应随机抽取一台检验;
d) 停产两年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f) 用户提出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少于3台)中任意抽取1台。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加倍抽验,该项目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