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窗操作耐久性试验:
操作耐久运行5,000次试验循环。
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在RT条件下 1,000次循环
在–20°C条件下 250次循环
在50°C,90%湿度条件下 1,500次循环
在90°C条件下 250次循环
在室温条件下 2,000次循环
在每一个温度阶段的开始和结束,如在–20°C、RT、50°C,应进行如下的试验:
玻璃面板锁止试验(3.10)
夹紧试验(3.11)
遮阳板滑动操作力(如3.3节所述, 在 –20°C: 35N)
防夹力(如3.10节所述, 包括在 +90°C时)
天窗操作时间/速度(如3.1节所述, 包括在 +90°C时)
玻璃面板位置变化(±0.5mm的公差, 包括在 +90°C时)
在此期间试验防夹力,大不超过100N。
除在90 °C时的试验循环外,其它25%的试验循环要在风载荷为600 N/m2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力的中心是在玻璃面板的中心;具有风载荷的试验循环的定义如2.4节所述。
在个RT阶段中,在第500次和第750次试验循环,以及50°C阶段中,在第900次和第1200次试验循环,当天窗打开时,在天窗两边导轨和与外部接近的滑动区域地方加入1g灰尘,灰尘的成分是的。
在所有试验中有50%的试验循环,遮阳板需手动关闭。
在耐久试验前后需测量:打开距离,翘起高度,天窗玻璃紧固件松开力矩(至少是拧紧时的60 %) ,框架紧固件松开力矩(至少是拧紧时的60 %)。
4.2.2.1天窗玻璃的安全性应符合GB 9656的有关规定,玻璃的边长公差应符合供需双方技术协议的 要求。
4.2.2.2天窗遮阳板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 8410的相关规定。
4.2.2.3天窗的电操作性应符合GB 11552的相关规定。
4.2.2.4玻璃密封胶条应符合QC/T 639的相关规定。
4.2.2.5零件的油漆涂层应符合QC/T 484的相关规定。
4.2.2.6零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相关规定。
4.2.2.7塑料零件应符合QC/T 15的相关规定。
4.3.3.1天窗耐久性
按5.3.3.1进行检测,天窗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天窗完成10 000个工作循环之后,其功能相对于4.3.1的性能降低应小于20%;
b) 完成15 000个工作循环后,天窗能够被开启与关闭;
c) 仅对天窗遮阳板组件开、关操作5 000次后,各个部件不应当有操作不舒适、表面破损等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