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适用于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成立的面向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消毒供应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应调整,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部分中心还提供器械的租赁服务、器械的维修服务。而投入规模依据其服务的医疗机构规模来决定,比如所服务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门诊量及手术量等,根据规模一般需要工作人员50到100人,整体投资1000万元到3000万元左右,投入包括土地、厂房、室内装修净化工程及设备等几个方面。
倡导下社会资本的介入:这在这个过程中,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除了医疗机构和地方之外,医药上市公司、手术器械或耗材生产企业、消毒灭菌设备或服务提供商、个人投资者纷纷加入,诸如国药、新合力、新华医疗等等一些大的医疗资本集团,他们也在积极建立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社会化运营的消毒供应中心根据其选址及和医院的合作关系不同,又有几种不同的模式:院外新建、院内新建及院内托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