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师指在剧团、剧场和歌舞厅等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舞台上,用各类灯具和相关设备对需要动态舞台灯光照明的场地进行艺术照明的从业人员;在舞台工程中负责灯光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的从业人员;在舞台灯光的生产经销过程中负责灯光产品设计、生产、检测的从业人员。
舞台灯光师
1、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及设计能力,能承接大型灯光工程,并会对大型灯光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安装、调试、检测,或熟练掌握舞台灯光产品的设计、生产、调试、检测。
2、在本工作中成绩,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 获得或有关部委颁发舞美设计奖;
(2)参与照明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3、在现技术岗位期间(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或行业刊物发表本相关论著不少于2篇。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舞台灯光师资质评定。取得舞台灯光师资格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资质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经考核可申报舞台灯光师资质评定。
舞台灯光师,要对演出现场的空间状况进行详细了解,需要获得演出环境空间的平面图、剖面图资料,剧场台口的高度、宽度、舞台深度的数据等。
其次,需要掌握设备状况,例如吊杆的数量长度、排列间距、顺序编号、平面位置、用电负荷等。
第三,应当理解剧本及创意构思,找出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特点、情节变化、矛盾冲突,设想所需的环境,确定与相适应的演出表现方法和表现手段,思考如何达到与剧情吻合的舞台效果。
后,还要考虑、时间与空间转换的表现,是日出还是日落?是幻觉还是感觉?需要使用什么灯光和配件以便表现不同的空间和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