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工作性质在小学、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
2.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档;
3.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电子档;
招生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园B6栋4楼勤学职校(短边凹进去那栋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