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这个文件中,次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标准
报名条件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性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性管理工作 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研究生学历, 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性管理工作 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财会类、审计类、管理类、经济类、统计类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之一;
、申报对象:
(1)企业主管副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等财务负责人;
(2)、高校和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3)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的高层管理者。
2、资格要求:
(1)已取得大专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国家财经类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