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采购从业人员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专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采购法律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丰富采购方式,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近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采购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对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强化采购政策功能,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的现代采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广大采购从业人员及时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政策要点,降低招标采购风险,提高招标采购效能,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深化改革背景下采购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解析
1.《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解析;
2.《采购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析;
3.《关于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解析;
4.《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解析;
5.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解析;
6.《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解析;
7.《财政部采购指导性案例》解析;
8.《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解析。
(二):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1.采购需求编制依据、采购需求编制主体、采购需求编制方法、采购计划编制要点解析;
2.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如何选用采购方式;
3.《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法律适用;
4.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应用解析;
5.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招标文件编制中的注意事项;
6.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核心问题操作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7.采购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
9.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与采购人内控制度的关系界定等;
10.合同订立与履约管理及履约验收等要点环节解析;
11.招标采购活动实施效果评价解析与大数据在后评价中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区(高新区)、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高等院校、医疗系统等企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事务、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2021年03月23日—30日(23日报到) 昆明
2021年03月24日—29日(24日报到) 武汉
2021年04月20日—26日(20日报到) 厦门
2021年04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重庆
(备注:后续培训时间地点安排电话咨询周震)
四、会务费
A: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费等)。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标间合住等)。
五、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咨询周震:
报名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