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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全解析招聘录用离职辞退劳务派遣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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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背景
您是否有过同样的经历?
●人员工资上涨、社保上涨、用工成本加重,企业利润严重流失!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医疗期内早辞退一天,用人单位多赔4万多元!
●解雇“诈病”员工,企业被判赔偿4万多!
●劳动者工作满22年,单位拒续签判赔44个月工资!
●员工违纪、旷工,单位却苦苦找不到合法的对策!
●依据企业制度做出的处理决定,员工工却坚称“不认可”,结果遭遇败诉,赔钱了事!
●单位做出的绩效考核结论,仲裁委和法院不予采信,还得赔钱!
●核心骨干带走了客户,带走了技术,但是您却无处索赔!
二、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9年4月25-26日 地点:昆明市
2019年5月9-10日 地点:西安市
2019年5月27-28日 地点:沈阳市
2019年9月19-20日 地点:南昌市
2019年10月17-18日 地点:贵阳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四、主讲
苏建伟 百朗教育课程总监、讲师,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
赵济强 百朗特约,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委会主任,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
李晓敏 百朗特约,执业律师,法学博士、实战派企业人力,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副教授。李晓敏律师具有法学与经济学背景,从事法律工作16年,工会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李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实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为擅长为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理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劳动规章制度合规审查、以及为企业人力资源重组提供系统性法律解决方案等。
闫 东 百朗特约,职业律师,行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劳动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劳动人事仲裁兼职仲裁员. 方向: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行政诉讼、公司法律事务, 辽宁电视台公共频道法治栏目《现场》,沈阳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栏目《看今天》特约评论律师。
李 阳 百朗特约,财税方向执业律师。曾任职国家税务局,原公职律师、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员、国税系统政策法规人才库成员,主要业务方向:企业财税健康检查、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常年法律顾问等。
赵 琳 百朗特约,财税方向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税法领域近十年。在涉税争议解决、税务管理与筹划方面研究颇深,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服务的客户囊括世界、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
董 军 百朗特约,执业律师,培训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业以来,长期致力于企业法律纠纷的实务与研究,专注于公司法和劳动法。他实战经验丰富,庭审技巧熟练。
李大涛 百朗特约,培训师,六年大型外资企业及六年中国民营企业实践管理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实战与心得。
(每次培训从以上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为准)
五、培训内容
部分 入职管理
一、招聘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招聘广告
1、招聘广告中哪些条款不能少?
2、招聘广告是否有约束力?广告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3、如何避免招聘广告中的就业歧视?
(二)特殊招聘
1、如何避免与招聘的实习生之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如何避免与招聘的退休人员之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面试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面试时,单位有权了解应聘人员哪些信息?
2、面试时单位应当审查哪些事项?如何处理?
3、如何进行背景调查?
三、录用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Offer发出后,发现不符合背景调查,如何处理?
2、如何利用Offer防范法律风险?
3、Offer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四、入职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入职当天即发生争议,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2、如何利用入职登记表防范法律风险?
3、入职登记表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 在职管理部分
一、加班工资
(一)标准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下,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2、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6.5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3、标准工时制下,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4、法定节假日和延时工作能否以补休方式代替加班工资支付?
5、员工能否不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6、部分公民放假的节假日安排工作,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7、出差路途期间在周末,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
9、加班超时,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二)综合工时制
1、何种岗位适用综合工时制?
2、综合工时制下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3、综合工时制员工请病假期间是否计入总工时?将病休时间另行安排工作,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4、不定时工作制
5、何种岗位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6、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有加班工资?
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作息制度与标准工时制员工相同,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8、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审批,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9、加班工资的管控
10、延时工作的限制
11、如何有效控制加班?
12、如何约定加班工资,以降低加班成本?
13、加班工资的举证及司法操作
14、加班工资的举证规则
15、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
16、如何利用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记录降低支付加班工资风险?
17、如何有效降低加班工资争议的法律风险?
二、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认定
2、违反“同工同酬”的法律责任
3、逆向劳务派遣的效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用工关系认定
4、劳务派遣单位无资质,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5、非三性岗位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否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6、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回;
7、劳务派遣中“无工作期间”的认定;
8、劳务派遣中违法解除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9、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要点;
10、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防控
11、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1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
13、劳务派遣中是否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工伤纠纷实务
1、工伤认定规则原则及免责条款;
2、哪些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3、哪些情形视同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4、哪些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5、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是否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7、停工留薪期内工作,员工能否同时主张正常工资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如何确定?
9、停工留薪期待遇中的“原工资”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加班费?
10、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11、哪些费用由单位支付?哪些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
12、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是否兼得?
13、劳动者签了工伤私了协议后能否反悔?
14、单位购买商业保险,能否免除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第三部分 离职管理
1、劳动合同的解除类型分析;
2、员工辞职中的法律风险与操作技巧;
3、员工不辞而别的法律风险控制及实务操作技巧;
4、员工“被迫解除”对企业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5、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与操作;
6、离职协议的起草要点与风险控制;
7、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要点与实务操作;
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9、严重失职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0、利益冲突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1、员工欺诈行为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2、刑事责任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3、患病员工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4、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6、经济性裁员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7、非过失性解除的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18、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及风险控制;
19、解除合同程序要求及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20、解除合同前的风险评估方法;
21、解除理由的选择与解除理由的转化;
22、解除通知的设计与送达技巧;
23、离职证明的出具与法律风险控制;
2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支付情形,以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收费标准
1、普通学员收费2200元/人,会员单位收费300元/人(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期间午餐),报到后统一开票;如需安排住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推荐加入百朗2019年会员服务模式

七、报名方法与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报名回执表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О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报 名 回 执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清楚后发邮件至604005378@,致电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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