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文件规定,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认真对我市户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符合我区政策照顾条件和符合借考条件的进行为期7天的次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4日-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核对更正。同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9年4月4日
在藏干部职工子女(168人)
购房入户(596人)
除此之外,还可以到成都等地借考哦,不用到西藏去。
借考(3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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