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交通标志杆的设置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城市道路名称标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
为了使管理在我国企业中得到更好的应用从而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需要理论界和实践界对管理做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推广。
公司安全道路设施有:标志牌(立柱)、各级别反光膜、减速带(铁制和橡胶挡车器、标志牌、灯箱、橡胶护角、挡车桶(路锥)、道钉、轮廓标、反光镜、隔离柱、车位划线和道路标线施工停车场设施。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交通龙门架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安装在门架上,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情况: 1.多车道道路(通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个车道去向; 2.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 3.交通留在较高运行速度下发生交织、分流和河流的路段,如:互通式立体交叉建个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告诉公路与告诉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体交叉主线区域等; 4.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 5.出口匝道在行车反响的左侧;
使用和维护: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 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城市道路名称标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 3.标志应经常清洁、维护,保持足够的你反射性能,视认性。标志使用中还应避免其被数目遮挡、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 4.标志的形状、颜色在其使用期内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高度要求: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门架式设置方式时,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5米,附着于其它道路设施时,应不低于被附着物的净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