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形条件不同,为界桩在实地起到指示界线的作用,其树立位置和形式也不相同,有的位于界线上,有的则位于界线两侧,常见的有单立、同号双立、同号三立、同号四立界桩以及附桩或辅助界桩。某种类型的选择需要根据实地地表情况和界线的走向,遵循一定的规则。
昔日里程碑是一块石碑,现在大多改用金属板。马路、山路、铁路均可能会设有里程碑。里程碑上的数字表示该处距离起点或终点有多远。现代项目管理中引用里程碑概念,以阶段性明确的可交付物来衡量项目进度。
公路原点,亦称道路元标、零公里点,是公路起始点的标示物,通常用来标志一个国家或地区之公路系统的起始点。的公路原点,通常都是设在首都的多条公路系统的汇集点,但不一定包括高速公路。
道路交通标志是绝大多数国家在道路设置的标志以警告、禁止、限制、指示道路使用者。起源自欧洲的国际道路交通标志试图打破各地语言文字不同造成的隔阂。修订前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标志与号志公约》附件将道路交通标志分成七类:
1.危险警告标志(设于交岔路口或平交道附近者除外);
2.管制交岔路口通行权之标志,交岔路口引道上之危险警告标志及管制狭窄路段通行权之标志;
3.关于平交道之标志;
4.通行权,临时停车及停车标志以外之其他禁制标志;
5.停车标志以外之指示标志;
6.临时停车及停车标志;
7.附加标牌。
各国以不同的方式将道路交通标志分类。
行政区域毗邻的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具体承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以下简称“界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民政部门在界桩管理工作中,应当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程序移动或者增设界桩、及时修复或者恢复损坏的界桩、查处损坏界桩的行为,确保界桩位置准确、埋设牢固、明显易见、注记清晰、档案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