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在同一建筑内每层的设置位置具有连续性,每层相邻之间保持连贯,即使在顶层情况下,也要求屋面。防火墙不仅可作为建筑内的隔墙,应位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尚可为建筑外墙。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 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