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脚手架选用木杆或竹杆为主要杆件,采用8 号铁丝绑扎而成,因此称为木、竹脚手架。木竹脚手架根据使用要求可搭设成单排脚手架或双排脚手架。它是由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撑、剪刀撑、抛撑、连墙杆等组成。
木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要求:木脚手架所用材料一般为剥皮杉杆、落叶松或其他坚韧顺直硬木,不得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枯节等质地欠坚韧的易弯、易折的木材。
木杆的材质标准。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木资应符合现行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中,承重结构原木的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的控制尺寸。
①立杆、大横杆、顶撑、斜撑、剪刀撑、抛撑等不得小于75m m 。
②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 。
③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
当采用竹串片脚手板时,竹片侧立放置,应用直径8~10mm 螺栓拧紧,间距500~600m m ,螺栓孔径不得小于10mm 。螺栓离端部200~250mm ,板厚不小于50mm 。
竹脚手架通常只采用双排搭设的形式,其构造形式与木双排外脚手架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立杆旁要加设顶撑,顶住小横杆,用以分担小横杆传来的荷载,不使大横杆因受荷载过大而下滑,见图2-4 。如果采用单立杆,搭设高度一般不超过25m ,如果采用双立杆,搭设高度可达3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