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
采取有效措施,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
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
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3.1.4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
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
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
治理和加固。
3.1.5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
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3.1.6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
混凝土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3.1.7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2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含有合成树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