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渗剂使用范围:
一切土木工程(包括建筑、市政、水利、桥梁、电力、道路、机场、海港)等一切要求不收缩、防裂密实的防渗防水混凝土、尤其是对于高层建筑的现浇筏片基础、大型水场工程、引水、给排水、地面工程更为适宜;同时对于寒冷地区有抗冻融循环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具有特的抗冻性能。
四、抗渗剂技术效果:
掺入本品的混凝土同时执行GB23439-2009《混凝土膨胀剂》的行业标准控制值,其掺量应随抗渗设计等级要求而变化。
( 2 )使用本品加强早期养护以防混凝土或砂浆失水而影响水泥水化和减慢后期强度增长;
( 3 )本品使用于符合国家标准( GB175 — 92 )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 - 92 )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拌制混凝土或砂浆,其他品种应通过实验后,方可使用;
( 4 )本品应在干燥条件下保管,如受潮结块甚至出现潮解现象,但不失效,烘干粉碎后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