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项
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配备、合理。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
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
主持过本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
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至少有1人作为技术负责
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
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资质
1、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资质: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项)资质、水文地质勘察资质、工程测量资质:完成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
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配备、合理。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
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