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
公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遵守。
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中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四种。
公路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种类和设置地点均按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执行。
所有的交通标志应做到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和美观。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分表示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警告、禁令理由等类型。
各种标志设置的位置:
警告标志设置的位置与公路的计算行车时速有关。在农村山区公路,一般应设在距离危险地点20~50米的地方。
禁令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车标志外均应成对设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终点和桥梁的两端。
指示标志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级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较少。
指路标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标志和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地名标志设在城镇的边缘处;分界标志设在行政区划 、管养路段的分界处;指向标志设在距离叉路口30~50米处。
交通标志的设置方式及有关规定:
公路交通标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种:(1)柱式(包括单柱式和双柱式);(2)悬臂式;(3)门式;(4)附着式。
公路标志设置的有关规定:
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250厘米。
悬臂式标志的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级公路净高为5米,三、四级公路净高为4.5米。标柱内缘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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