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枫运动木地板介绍;
德国标准DIN 18032-2认为木质体育馆地板具有三大特性:运动功能性、保护功能性和技术性能,并对由木质表板、木质龙骨及弹性垫等组成的地板结构的效果评判和相关指标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运动功能性是指地板能够运动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都能达到好体现的性能。运动功能性常用球反弹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评价。
2、保护功能性常用冲击吸收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衡量。冲击吸收率是指受检测面反弹力相对于坚实地面(混凝土地面)反弹力的变化量。体育木地板要求具有90%以上的球体反弹能力,以运动员在运动时不致受到伤害。当木质材料直接作为地板材料使用时,由于其具有良好的弹塑性,在配有适当的龙骨和弹性垫的结构条件下,可以确保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同时实现。
3、DIN18032-2中对于技术性能的解释是运动木地板在长期保持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前提下,能够在其上搬运和使用体育器械或非体育器械的性能,具体地说,是指地板的承重负荷及牢固化使用寿命达到比赛及训练的要求。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