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造型上浑厚、庄重——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的太师椅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
明式罗汉床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其高雅的艺术格调与儒道思想的传承、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的繁荣、文人尚古好雅的趣味息息相关,体现出自然空灵、高雅脱俗的韵味,蕴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古典家具中的待客良品
正所谓好的工艺需要对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无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极重视“自然”,又注重“实用”,其规矩的造型呈现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时又是人们日常起居中的实用之物。
在造型上,明式罗汉床大多严格遵守轴对称的法则,在选材时尽力使左右两腿及围子等的纹理一致,以达到左右对称,即使不是的对称,也力求达到整体的均衡。
明式罗汉床的造型体现了局部对比、整体调和的构成法则。罗汉床中处处存在着对比:线的曲与直、长与短;面的大与小;构件间穿插中的凹与凸;空间的虚与实。这些对比因素通过巧妙的组合,又在整体中得到调和,从而使其静中有动,宁静沉稳而又不失活泼;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坐席圆润舒适,整体造型上方正古朴。
明式罗汉床的牙板有直牙板、壶门式牙板等变化,或舒展宁静,或婉转流畅。工匠往往顺势雕以卷草等纹样,以富于变化的线形绦环板呈现出清新自然的气息。
缅甸花梨木沙发的历史早被发现于民国时期,它是在海南黄花梨(即绛香黄檀)几近断绝市场的时候作为补充的一种名贵木材,因此,又称其为“草花梨”,与“海南黄花梨”以区别开来。依据《红木》国标分类,除了刺猬紫檀产自非洲外,其他的花梨木均产自东南亚等地,因此,市场上将大果紫檀、越柬紫檀、鸟足紫檀等花梨木统称为缅甸花梨。而在市场上,很多商家会吧将缅甸花梨和其他的木材混为一谈,认为只有大果紫檀一种,这其实是误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