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明式红木罗汉床:兼具自然与实用
明式罗汉床的结构也十分合理,如明式罗汉床的座面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在四边用45°格角榫攒起来,面板四周嵌入边抹,边抹所开的槽留有一定的余量,从而使面板有伸缩的余地,并且也不至露出不够美观的木材断面。
明式罗汉床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其高雅的艺术格调与儒道思想的传承、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的繁荣、文人尚古好雅的趣味息息相关,体现出自然空灵、高雅脱俗的韵味,蕴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古典家具中的待客良品
中国传统思想总体来说基本上是以儒、道两家作为主线,而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均推崇“”的思想境界。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造物设计也以“”为其追求的高境界。正是这种崇尚自然的思想,使明式家具形成了“自然、朴实、不饰雕琢而浑然天成”的风格。
正所谓好的工艺需要对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无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极重视“自然”,又注重“实用”,其规矩的造型呈现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时又是人们日常起居中的实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