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明式红木罗汉床:兼具自然与实用
明式罗汉床的结构也十分合理,如明式罗汉床的座面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在四边用45°格角榫攒起来,面板四周嵌入边抹,边抹所开的槽留有一定的余量,从而使面板有伸缩的余地,并且也不至露出不够美观的木材断面。
大小罗汉床的差异除床身宽窄、式样有无束腰、有无托泥外,围子的做法也有不同,常见形式有板围子、攒边装板围子、攒接围子等。此外,根据围子片的多少,又可分为“三屏式”“五屏式”“七屏式”。“三屏风式”,即后、左、右各一片;“五屏风式”,即后三片,左、右各一片;“七屏风式”,即后三片,左、右各两片,在明式罗汉床中甚少见,到清中期以后才流行。
正所谓好的工艺需要对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无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极重视“自然”,又注重“实用”,其规矩的造型呈现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时又是人们日常起居中的实用之物。
在造型上,明式罗汉床大多严格遵守轴对称的法则,在选材时尽力使左右两腿及围子等的纹理一致,以达到左右对称,即使不是的对称,也力求达到整体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