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
1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见表6。
表6 防粉尘点燃电气设备的选择
电气设备类型 粉尘类型 20区或21区 22区
A型 导电粉尘 DIP A20或DIP A21 DIP A21 (IP6X)
非导电粉尘 DIP A20或DIP A21 DIP A22或DIP A21
B型 导电粉尘 DIP B20或DIP B21 DIP B21
非导电粉尘 DIP B20或DIP B21 DIP B22或DIP B21
6.1.1.2 电缆布线
6.1.1.2.1 0区电缆系统
本质安全型“ia”的电缆安装要求在6.1.2.4中规定,用于0区的其他设备的电缆应特殊批准。
6.1.1.2.2 1区、2区电缆系统
6.1.1.2.2.1 固定式设备用电缆
热塑护套电缆,热固护套电缆,合成橡胶护套电缆或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可用于固定式线路。
6.1.1.2.2.2 手提式和可移动式设备用电缆
手提式和/或移动式设备应使用含有加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与之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含有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的电缆或含有同等坚固结构护套的电缆。导线横截面积小为1.0mm2。如需要电气保护导线,应与其他导线绝缘方式相同,并且应与其他导线并入电源电缆护套中。
对地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6A的手提式电气设备可以采用普通橡套电缆、普通的氯丁橡胶护套电缆,或具有同等结构的电缆。对于承受强机械力作用的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例如:手灯、脚踏开关、桶式喷雾泵则不允许采用这些电缆。
对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如果电缆中使用金属柔韧性铠装或屏蔽,则铠装或屏蔽不应单作为保护导线使用。
6.1.1.2.2.3 阻燃性能
固定布线电缆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18380.1~18380.3-2001要求,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取其它防止火焰传播措施。
6.1.1.2.2.4 软电缆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
――普通橡胶护套软电缆
――普通氯丁护套软电缆
――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
――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绝缘耐压相当的塑料护套软电缆
――加厚氯丁护套软电缆
6.1.1.2.3 外部影响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和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应能防止受到外来机械损伤,腐蚀或化学影响。
6.1.1.2.4 电缆穿过不同区域的隔离措施
电缆穿过不同区域应采取下列隔离措施:
a) 两区域交接电缆沟内应采取分段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防火隔墙等措施;
b)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有的隔墙、楼板、地坪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严密堵塞;
c) 电缆在区域界面(隔墙、楼板、地坪)有保护管的,须在保护管两端用阻火堵料严密堵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
6.1.2 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6.1.2.1 一般规定
6.1.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6.1.2.1.2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防爆标志、警告牌应正确、清晰。
6.1.2.1.3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透光部分应无裂纹、损伤。
6.1.2.1.4 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无松动和锈蚀。
6.1.2.1.5 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有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6.1.2.1.6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
6.1.2.1.7 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除本质安全设备外,堵塞元件应使用工具才能拆卸。
6.1.2.1.8 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
6.1.2.1.9 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压紧元件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应使密封圈压紧电缆或导线。
6.1.2.1.10 电缆外护套外径与密封圈内径的配合应适宜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现象。
6.1.2.1.11 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b) 螺旋式灯泡应旋紧,接触良好,不得松动;
c) 灯具外罩应,螺栓应紧固。
6.1.2.1.12 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后缀有“U”符号的产品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应进行附加认证方可安装使用。
6.1.2.1.13 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符号时,应注意其安全使用的特定条件。
6.1.2.2 隔爆型“d”的附加要求
6.1.2.4 本质安全型“i”的附加要求
6.1.2.4.1 安装在1区和2区的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应符合GB3836.4,至少为“ib”类。
6.1.2.4.2 本质安全电路用电缆的绝缘应能承受导体对地、导体对屏蔽和屏蔽对地至少为交流500V的试验电压。
6.1.2.4.3 对所有使用的电缆应知道电缆的电气参数(CC和LC)或(CC和LC/RC)或接受其制造厂规定的不利情况下的数值。
注:CC表示电缆分布电容;
注:LC表示电缆分布电感;
注:RC表示电缆分布电阻。
6.1.2.4.4 带本质安全电路的安装应使其本质安全性不受外界电磁场的干扰,例如由附近上方供电线路或单芯电缆大电流的影响。这可以通过例如屏蔽、绞合电缆或与电磁场保持足够距离来实现。电缆无论在危险区域还是在非危险区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本质安全电路电缆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隔离;或
b) 本质安全电路电缆在布置时防止受机械损伤危险;或
c) 本质安全或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为铠装、金属护套或屏蔽。
本质安全电路导线与非本质安全电路导线不应为同一电缆。
绑扎在同一束本质安全电路导线和非本质安全电路导线间应该用绝缘层或接地金属进行隔离。
6.1.2.4.5 有本质安全电路导线的电缆应标示出来。如果护套或表层用颜色标志,该颜色应为淡兰色,该标志的电缆不应用于其他目的。如果本质安全或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已有铠装、金属护套或屏蔽,不需要再做标志。
6.1.2.4.6 在0区安装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应满足GB3836.4“ia”类的要求。采用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电流隔离的关联设备。
6.1.2.4.7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满足GB3836.15-2000中12的要求。
6.1.2.6 对充油型“o”的附加要求
6.1.2.6.1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箱、油标应无裂纹及渗油漏油,油面应在油标线范围内。
6.1.2.6.2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排油孔、排气孔应通畅,不得有杂物。
6.1.2.6.3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5度。
充油型电气设备温度组别为T1~T5的油面高温升60℃,温度组别为T6的油面高温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相机的检查要求
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相机的点燃危险减至小,在装置和相机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为电气相机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检查项目见表10至表18的相应条款。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查程序见附录A。
注:某些检查项目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查,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查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要求全部的初始检查。例如:不要求隔爆型电机内部隔爆间隙的初始详细检查,但是,为方便现场导线连接而拆下的接线盒盖在装配后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