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针对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需要具备的以及相关的要求,具有以下规定。
1.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应具备相应的
(1) 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需要向当地质监局递交生产,依法审核通过后,凭生产可回收废旧电路板进行拆解处理。
(2)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例规定,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处理,应向所在地的社区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
(3) 除了以上以外,还要向当地提交书面申请环保许可证材料,办理对应的环保许可证。
凹印工艺的制版目前仍然以电子雕刻为主,是通过电子雕刻机直接对凹版滚筒进行雕刻而完成的。电子雕刻凹版的版辊为钢材,其表面电镀镍、铜后再用来进行雕刻。电镀过程产生的电镀渣及槽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
2.1.3 精馏渣
在胶印制版、柔印制版及CTP制版过程中,均需要显影液对版基表面的感光涂层进行显影。对于不同的印刷工艺而言,制版过程所需要的显影液成分是有差异的,该显影液在组成上也有别于胶片显影过程的显影液成分。显影液经多次显影后,显影液中的有效成分不断被消耗,加上不断溶入显影液中的感光层的作用,显影液的显影能力越来越弱,显影液出现了老化现象,以致于不能满足显影要求,应计量补充和更换新液。
目前只有柔印工艺的晒版过程产生的废显影液得到了循环利用 —对废蒸馏、冷凝后获得再生,产生的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1“精(蒸)馏渣”。
印刷行要危险废物及其码
一、废矿物油(HW08)
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油墨的生产、配置产生的废分散油
废弃的石蜡和油脂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真空泵)
其他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二、染料、涂料废物
油墨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溶剂废物,带油墨的桶
三、有机树脂废物(HW13)
废弃粘合剂(热熔胶)和密封剂
四、感光材料废物(HW16)
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
五、废(HW42)
清洗印刷工具产生的废(溶剂型清洗剂)
六、其他废物(HW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