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4应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的波动范围之内,喷嘴压力的偏差应小于10%。
3.2.15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卖方应提出除雾器冲洗水的参数要求,如水量、水压、水温等的要求,并应提出对冲洗控制阀门的建议要求。
3.2.16卖方应提出阀门的要求如类型、数量、口径等。
3.2.17除雾器布置应合理、易于连接、便于更换。
3.2.18除雾器布置设计应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不会导致出口烟道(主要指从除雾段出口至主体烟道接入口,卖方应提出合理的间距要求建议)积污。在三级除雾器下游提供的测试孔可以进行性能测试。
3.2.19卖方应提供到所有除雾器组件、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的人员通道。
3.2.20卖方应提供除雾器压力降与运行时间的关系曲线、速度与极限水滴尺寸的关系曲线、速度与压力降的关系曲线。
3.3对除雾器制造、运输的基本要求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