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人员发现,运营商傅某利用“撬装”装置销售“新能源”车用燃料,另外,2吨“新能源”燃料已销售完毕。傅先生未提供产品的批次合格证和采购发票。检查人员还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产品标识进行了检查。
一些“新燃料”闪点低,容易着火,安全性能差,对汽车发动机的损坏程度“未知”。为您的人身安全和汽车安全,请选择一个常规加油站加油。近年来,在全国各地举办乡村宴会时,
滥用酒精燃料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伴随死亡病例的事件不时发生,包括我省一些地区近发生的类似事件。
正确使用酒精燃料。农村宴会应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第18号公告,尝试使用乙醇作为食品加热燃料;使用酒精燃料时,加色警示,并派专人管理。加强宣传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