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立方液氩储罐30立方液氧储罐50立方液氮储罐中杰特装制造
低温液体贮槽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设备及其管阀系统结构特点,熟悉掌握低温液体危险特性,严格掌控周围环境状况,按低温液体贮槽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作业人员须经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3.2 低温液体贮槽使用,应严格执行《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JB6898-1997),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贮存低温液体时,充装率不得大于0.95,严禁过量充装。低温液体贮槽投入使用前,应确保容器密闭状况良好,各种附件(包括阀门、仪表、安全装置)有效、灵敏可靠,管路材质选用适当,系统内部干燥且无油污。
3.3 在低温液体贮槽正常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器压力不得超过贮槽的高工作压力,若超压时,应采取泄压措施。检查各阀门所处状态及泄漏状况,发现状态有异或有泄漏,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妥善纠正异常。
3.4 定期检查低温液体贮槽夹套内的真空度,若真空度恶化,应采取补抽真空措施(贮槽抽真空应约请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负责实施)。
3.5 低温液体贮槽属于国家强制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被列入第三类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贮槽安全附件也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等每年至少校验或更换一次。若发现低温液体贮槽设备及附件有各种故障,均应随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分析判断,采取合理解决方法,确保其持续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