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并非天然的“毒物”,它的合理回收与利用,早已被很多国家证实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比如,日本将“地沟油”加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提炼后用作垃圾车的燃料,而荷兰则将“地沟油”提炼成生物煤油注入飞机的油箱,并启用以生物煤油为燃料的客机执飞阿姆斯特丹至巴黎的航班。所以,在我国“地沟油”的回收与加工处理,完全可以列入环保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公益项目,建立起“地沟油”正常的流淌渠道,而不是继续让“地沟油”从“地沟”走向“地下”。
让“地沟油”变废为宝,其实就是让监管趋利避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将精力与资金都放在源头上,以更少的成本取得佳的效果,应该是善政的具体表现。比如,可以实行餐饮行业厨余垃圾有偿回收制度、提炼制度,通过价格补偿、提炼物回购以及使用优惠等政策,建立起“地沟油”回收与利用的封闭产业链条,真正让“地沟油”不再在地沟里流淌,让危害不再在消费者心里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