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级药用DL-苹果酸CAS号617-48-1
药典级药用DL-苹果酸CAS号617-48-1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0g,加水100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一法)比较,不得更浓。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25.0g,加水100ml使溶解,用经100℃恒重的4号垂熔玻璃坩埚过滤,滤渣用热水冲洗后,在100℃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0.1%。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2.0%。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中微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28~132℃。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0.10°至+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