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
清初家具沿袭明式家具的风格,但随着历史发展,满汉文化的融合,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清康熙年间逐渐形成了注重形式,追求奇巧,崇尚华丽气派的清式家具风格,到乾隆时达到颠峰。
明及清代前期家具制造业繁荣,大致上可归于两个原因,一是城市乡镇的商品经济普遍发达起来,社会时尚的追求从一个侧面了家具的供需数量;另一个原因可能与海运的开放有关,硬质木材大量涌入,使工匠们有发挥的空间,竞相制造出在坚固程度和美观实用等方面都了前代的家具。
明式家具在继承宋元家具传统样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由明入清,以硬木为主要材料的日用居室家具开始出现。它起始时被称为“细木家具”。起初,这种细木家具在江南地区主要采用当地盛产的榉木,至明中期以后,更多地选用花梨、紫檀、等品种的木材。当时人们把这些花纹美丽的木材统称为“文木”。特别是经过晚明时文人的直接参与和积极倡导,这类时髦的家具立即得以风行并迅速以鲜明的风格形象蔓延开来。细木家具具有的实用性和隽永高远的审美趣味,它以一种的艺术风貌,成为文明史中一颗艺术明珠。这种家具产生于明代,时代特色鲜明,故称其为“明式”。
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明代家具的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用。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等,样样不拒。但是,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作恰如其分的局部装饰。如椅子背板上,作小面积的透雕或镶嵌,在桌案的局部,施以矮老或卡子花等。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色;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更增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木材坚硬、纹理优美
明代家具的木材纹理,自然优美,呈现出羽毛兽面等膝陇形象,令人有不尽的遐想。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特点。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黄花梨、紫檀等。这些硬木,都具有色调和纹理的自然美。工匠们在制作时,除了精工细作而外,同时不加漆饰,不作大面积装饰,充分发挥、充分利用木材本身的色调、纹理的特长,形成为自己特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为自己的特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