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的艺术风格和装饰特点
明式家具明式家具是指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上的合理化与造型上的艺术化,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致用,俗不伤雅,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统一。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善于提炼,精于取舍,主要通过木纹、雕刻、镶嵌和附属构件等来体现,达到了的水平。选料上,十分注意木材的纹理,凡纹理清晰好看的“美材”,总是放在家具的显著部分,格外钧用隽永耐看。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与透雕结合及圆雕等多种,其中以浮雕为常用。雕刻题材十分广泛,大致有卷草、莲纹、云纹、灵芝、龙纹、螭纹、花鸟、走兽、山水、人物、凤纹、图案等。刀法线条流畅,生动形象极富生气。雕刻的部位大多在家具的背板、牙板、牙子、围子等处,常做小面积雕刻,以少胜多,工精意巧的装饰效果格外引人注目。
清代家具
清代家具与明代家具不同,大体来说明式简约,清代繁琐;明式的造型取胜,清式装饰见长。清中期以后逐渐使用鸡翅木、酸枝木、铁力木、花梨木等,而新家具大多是用酸枝木和红木作材料。酸枝木家具,大件较多,雕刻花样多,嵌玉和牙、石、木、螺、景泰蓝等。花梨木家具也多雕刻、多镶嵌,并且近代产品多。明及清前期的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明朝在造型上设计出了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圆角柜、大画案等。清朝在延续了明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又设计出了特有的家具,如红木福寿如意太师椅、炫琴案、紫檀圆凳、钉绣墩等家具。
明代家具的特点
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明代家具的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