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新平(景德镇)司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康熙民窑款识更为多种多样,有图记款,如秋叶、角、爵、方胜、杂宝,还有寓意性图案,如一枝笔、银锭、如意组合为必(笔)、定(锭)、如意等。私家款如“杏林春宴”、“北庆堂”、“益友堂”、“若深珍藏”等。有光画双圈,不写字的双圈款。还有“文章山斗”之类的闲章款。仿前朝的寄托款,以仿嘉靖款居多。
乾隆朝瓷产量,官窑款用得多的是“大清乾隆年制”三行六字篆书款。款字一般以青花书写为主,但亦有抹红写款,在白瓷、茶叶末、珊瑚红等特殊器物上往往用“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刻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