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信誉、应用、数据损失
或其他无形损失,xx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衔生性或惩罚性赔偿责任:
致:XXXXXXXXX公司
兹有我司于年月日委托贵司报关申报的(报关货物品名: )货物一批,申报商标为:(品牌: ).现向贵司声明该批货物商标申报无讹,若经贵司发现有任何不实,我方愿承担rmb2000元/单的违约金,且不免除对我方其他责任的追究.
我方知悉并了解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承担表述系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构成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学者庞德曾指出:在商业的时代,财富主要是由请求权所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