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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根据《XX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XX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拟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1周内,向我单位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82XX149,地址:人民大道中段479号,XX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清算组
遗失声明:本人罗曦不慎遗失XX二号街角服饰有限公司开具的XX大田店押金条收据,金额50000元整(伍万元整),声明作废。
陈XX身份证遗失,证号:3307XX0927593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XX市当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遗失公章一枚,法人章一枚,财务章一枚,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