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公告登报电话
《内蒙古法制报》于1985年11月正式试刊,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惟一一张法制新闻报纸,7月1日,内蒙古法制报正式创刊。22年来,《内蒙古法制报》己由创刊初期的四开四版,周报发展到一周五报。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应自身生存发展的道路,培育起了自己稳定的发行市场,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登报效力: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所在地、开户行 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登报要素:(1)、挂失主体名称。(2)、丢失时间。(3)、丢失原因。(4)、丢失的物品。(5)、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登报的作用:遗失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声明作废,或者只补办未登报声明作废,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进行民事活动,都必将会给本人带来麻烦,甚至会因为本人未登报声明作废,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登报挂失就是起了一个告知作用,失主不承担遗失后被人利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责任,遗失者按法律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