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检查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记录仪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防爆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传输到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按照被监督单位名称、行政人员信息、使用时间等项目分类存储,并在每项活动结束后的2日内将全过程记录的声像资料交至管理人员严格管理。
防爆记录仪的使用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调用已归档的行政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调取行政全过程记录,须经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并签署《行政全过程记录调用单》后,由音像管理人员提供查阅或提供复制信息,并记录在案。